第一部分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概况
一、集团主要职责
2019年,集团党委将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特色,加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危机意识,狠抓招生工作。尽早谋划2019年招生工作,努力拓展新的联合办学项目,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增强质量意识,加强高效课堂的内涵建设,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抓好高效课堂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注重校园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平安、健康发展;
(四)强化发展意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高办学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继续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教学质量”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学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集团基本情况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是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教育局直属集团学校,下辖随州市一职中、随州实验高中、随州广播电视大学。人员编制298人,在职教职工193人,退休教职工85人,离休教职工1人。集团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涵盖职业高中(中专)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
第二部分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集团收入预算总额5081.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1843.32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8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预计475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47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89.89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204.66万元;其他收入预算安排1124.63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716.82万元,上年结转48.54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集团支出预算总额5081.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10.34万元;公用支出416.04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75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76.66万元,支出增加原因:2019年学校建设维修增加、职工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预计2318.32万元,主要用于集团在职人员支出2081万元;公用支出142.32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416.04万元。公用支出中办公费16.5万元,印刷费2.2万元,水费30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23.1万元,取暖费3.74万元,差旅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维修费46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8.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8.36万元,增加原因:增加了水电费用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集团政府采购总额385万元,其中:采购学生床铺、桌椅65万元;学生公寓改造、校园环境亮化、室内体育馆改造项目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3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资产总额7226.8万元,流动资产40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1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7万元、预付账款143万元、其他应收款34.3万元、存货109万元;固定资产5387.6万元,其中房屋3432万元、构筑物288.8万元、通用设备1121万元、车辆68.3万元、专用设备260.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05万元、图书档案9万元。较上年增加389万元、同比增加5.6%,主要增加原因为固定资产增加。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5.58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同比增加0.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2019年预算编制标准测算填报。其中公务接待费8.48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同比增加0.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2019年预算编制标准测算填报。
第三部分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均属于前者。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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