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随州市教育局 | |
编辑 | 随州市教育局 | 审核 | 教育局 |
“五大调整”
01
命题方式的调整
文化考试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
02
考试科目的调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考试:共计780分。文化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总分70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30分,由各县(市、区)根据文件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其中,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单科考试,每科120分(英语含听力部分30分);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化学、生物、地理各50分。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八年级生物和地理分别实行合卷同场考试。
03
考试成绩的呈现
九年级毕业学生的中考成绩,由市招考办统一汇总文化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音乐美术等“五科”考查等级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时间发布。2024年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直接以原始分计入2025年中考总分。
04
等级成绩的使用
05
考试时间的调整
“四项优化”
(一)优化志愿填报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采用统一志愿样表。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可参照《随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备份卡》填写,再进行网上填报,以网上志愿为准。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考生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自主填报、修改志愿。考生志愿分3个批次填报,提前批为“名额分配”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各设3个志愿(含特长生志愿)。
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志愿:考生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填报中职(含技工类学校)志愿,即第三批次2个志愿。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直接填报中职志愿,将优先录取到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填报“3+2”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志愿的资格。
(二)优化录取环节
1.统一宣传。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中考招生宣传册,宣传册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日程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各县(市、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须报县(市、区)教育局审定,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报市教育局审定(技工类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报市人社局审定)。由各初中学校将宣传册发放到每名初中毕业生,并将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签名回执汇总报市招考办备案。
2.优化程序。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含技工类)学校统一填报、统一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3.规范录取: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依据市招考办审核批准的该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学生凭市招考办核准、学校发放的《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
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办理录取手续,不再预录取。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在收到录取信息后3天内到校缴费,逾期未到校缴费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可由录取学校申请作退档处理。
(三)优化“名额分配”招生
“名额分配”招生工作从录取方式(中考前确定资格,中考后填报志愿)、录取规则(以中考成绩为依据,按校内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和最低控制线等三方面进行优化。
【“名额分配”申请条件:(一)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二)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名额分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呈现成绩的科目、综合素质评价不得低于C等。(三)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四)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五)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即至少完整读完九年级。】
1.中考前:由学生本人依据申请条件填写《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4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申请表》,学校审核汇总后确定具备资格名单,公示3天且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汇总,将《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4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申请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表格)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市招考办。
2.中考后:按照中考志愿填报流程,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每名学生只能申请招生范围内的一所优质普通高中。依据考生志愿,在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
(四)优化特长生招生
出台《随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成绩公示、志愿填报等招生程序。
经批准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根据特长生培养目标、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等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特长生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批准意见,制定招考方案,组织专业测试。
考生成绩按统一标准测算:特长生招生成绩满分为100分,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和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比例合成,其中体育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在此提醒: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须事前向市教育局申报,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招收特长生的请示上报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测试合格且有意愿参加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相应批次1所特长生招生学校志愿,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被录取。其余志愿按相关规定填报。
重申“三个规范”
(一)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的通知》(随教文〔2019〕10号)等要求,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到初中学校、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利用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宣传;严禁学校预估中考录取分数线,诱导、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初中学校校长、班主任及课任教师等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更不得变卖学生个人信息,一旦发现,经核查属实的,移交公安机关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查处。
(二)规范招生行为
一是所有公、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学生志愿办理录取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在网上填报该校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是对招录学生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一次补录。对个别学校在线上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市招考委批准,可在同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对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线下降低40分递补、征集志愿录取学生。每批次补录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三是严禁各学校招收已被网上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所有已被录取考生不得退档。如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档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已被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退档后,只能参加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录取。
(三)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严禁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公办学校违规招收复读生。对外市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各地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中考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民办学校视其违规情节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