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湖北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鄂教基〔2023〕7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鄂教基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随州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审选用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随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匿名或假冒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22-3590012,电子邮箱:jyj3590012@163.com,邮寄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41号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政编码:441300。
附件:随州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公示.doc
随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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