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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7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通知》(鄂教基〔20143号)等精神,提高学生生命安全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相关,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育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发展、社会阅历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和问题,对中小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更是当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将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到实处,引导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尊重和热爱生命,学会学习和生活,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学会合理规划人生,提高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完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将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课堂教学相结合。开好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落实省教育厅生命安全教育每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周1课时课程开设要求,突出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他人、生命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增强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发展生命意识。坚持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依托学校心理咨询室、班会、队会等,采取学科渗透、开设校本课程、举办专题活动等形式,抓住开学、考试、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师生心理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建立完善学生心理预警、突发性事件心理干预机制,及时研判、疏导、建档。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班主任工作职责。教师在教学的同时,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主动引导学生健康发展。要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群体为重点,加强学生关爱,关注畅通学生心理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心理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学生心理问题恶性发展,若发现学生有可能出现自伤、他伤等极端行为倾向时,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其监护人,并记录备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三)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和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协作机制。把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依托家访、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网络平台等渠道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并适时为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保持教师与家长的有效沟通,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凝聚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注重运用多媒体平台,传播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人。要把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纳入德育一体化建设、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及时研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二)加强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各县(市、区)教研部门要积极研究、指导学校做好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制度,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研讨交流,积极开展公开课、优秀课例展评和推广交流,建设课程资源库。各中小学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教研员要结合实际确立研究课题,实施课题引领,积极推广优秀科研成果,整体提升教育成效。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提高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时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三)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足专兼职教师。推动学校按照生师比10001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人数不足1000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强化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提高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能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心理教师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在评优评先、职称岗位竞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校长、班主任、教师等培训中增加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全体教师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大经费投入,在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成果推广、软硬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中小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学校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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