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0845566/2026-1014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随教文〔2026〕1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14:58 |
| 编辑 | 随州市教育局 | 审核 | 教育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动课堂教学从“知识传授”向“素养育人”转变,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积极培育具有随州特色的课堂教学文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活力课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目标
2026年2月底前,市级立项遴选7所实验学校和20—30门实验课程,初步构建“活力课堂”建设原则框架和实验方案。2026年12月底前,开展实验工作并进行初步总结,不断调整优化实验内容与实施方法,进一步扩大实验范围,提升实验层次。2027年12月底前,全市课堂生态明显改善,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方式发生较大变革,封闭僵化、机械灌输、片面应试等不良课堂形态显著减少;形成具有随州地域特色的“活力课堂”理念体系与实践方法,多路径构建“五育融合、真实学习、协同开放、评价多元、教学相长”的“活力课堂”多元样态;建成10所“活力课堂”基地校,培育并涌现一批“活力课堂”建设优秀校长、教学能手,开发形成一批“活力课堂”精品课程与典型教学案例,推动跨学科教学、项目式学习、大单元教学常态化实施,学生综合素养与教师专业能力实现双向提升。2028年12月底前,在全市中小学校分层次全面推广“活力课堂”建设成果,实现区域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整体跃升。
二、加强统筹协调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制定明确建设目标与实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力课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领导、教研机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活力课堂”基地校建设,评选“活力课堂”建设优秀校长和教学能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定期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用于智能化设备配置、教学资源开发、课程研发、教师培训等。
三、深化教研支持
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围绕“活力课堂”建设开展课题研究和系列主题教研活动。负责规划、推进、指导本区域“活力课堂”建设实施工作,制定各学科“活力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要设立教科研项目,统筹遴选实验学校、开发实验课程,以研促改,以改促教;定期组织专家对实验学校与实验课程进行指导,建立实验学校与课程联席会制度,开展经验交流与分享;在教研月活动中开展“活力课堂”现场教学大赛,以赛代训,以赛促训;要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给予一定奖励。要分级分类建立教研员入校指导制度,教研员每月入校开展教学视导,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和学生中,了解各方对“活力课堂”建设的多元化需求,提供指导服务,各学科教研员推门听课评课每月不少于6节。
四、加强校本研修
各学校校长要亲自主抓“活力课堂”建设工作,要研究制定本校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校级“活力课堂”教学大赛,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参与教学大赛,学校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推门听课每月不少于8节。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要聚焦问题,以“问题—反思—改进—实践”的研究策略,通过校内教研论坛、典型课例剖析、集体观课评课、教学反思总结等活动,探索构建并持续优化“活力课堂”新形态,引导教师持续改进“活力课堂”教学实践。
五、强化师能提升
各地各学校要制定教师培训方案,扎实推进校本研修与专项培训,提升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要激励教师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升课程目标把握力、课程内容实施力、课程评价运用力、课程资源整合力;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鼓励教师潜心育人,精心备好、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以高超的专业能力,启智润心,成为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者与引领者,实现学生生命与精神的绽放。
六、建立督导机制
各级教研部门要定期开展教学视导与评估,通报进展、交流经验;要积极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随州经验”,提升教育影响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导评估与结果运用机制,将“活力课堂”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校长履职评价的核心内容,压实责任,保障“活力课堂”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