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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04-0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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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4-01 10:52 信息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编辑:admin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2016年,市教育督导室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工作部署,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以三严三实精神,在新常态下继续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整体推进原则,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引导和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向纵深发展。发挥教育督导对全市教育内涵发展、均衡发展、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指导引领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常规工作督导,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2016年重点督导规范课程设置,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规范作息时间,防止违反规定占用节假日和休息,禁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评价考试,义务教育不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学用书管理,禁止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督促省级示范高中开展每学年自评工作,促进自我提升。
 2、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督导工作。配合全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积极争取参加全省教育质量样本监测工作。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质量评价理念,构建教育质量监测标准体系,加强监测队伍建设,科学实施教育质量监测。结合实际启动开展市级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监测结果的分析与研究,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的诊断、校正和引领功能,引导学校干部、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促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3、开展春秋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专项督导。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中小学卫生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专项督导。

4、启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专项督导。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体艺〔2014〕15号)文件要求,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教育督导、学校体育专项检查、领导述职和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教育质量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组织专项督查,公布检查情况。实行奖惩、问责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开展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督导。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对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业教育法律责任和地区职业教育规划实施、办学水平、经费投入等情况的专项督导,并将职业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分管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和整改问责力度。推动县(市)职业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6、开展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督导。落实鄂政办发〔2014〕6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县(市、区)评估验收标准,组织评估验收,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筹措、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教师待遇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特殊教育发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上级政府约谈有关负责人。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国家、省其他奖励性项目。
 7、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督导。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14〕25号)文件精神,通过督查,建立完善的市、县、镇校园文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校长教师年终考评、学生素质评价、学校工作常规检查、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和教育督导评估,切实将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8、开展“十星级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从2016年开始,通过一年的时间试点和探索,在全市中小学校实现“十星级文明学校”创建全覆盖。创评结果与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创建挂钩,连续两年被评为“十星级文明学校”的学校,才能申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创建评选。通过争先创优,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竞进提质。
 二、开展热点难点督导,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9、开展学校布局调整的督导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14号)文件要求,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查,重点督查超规划范围撤并学校、撤并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坚决纠正少数地方盲目推进的“小学进镇、初中进城”的做法,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办好村小学和必要的教学点。
 10、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对随县、广水、曾都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素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解决曾都、广水城区大班额问题,重点解决随县功能教室和教学仪器装备不足的问题。开展鄂教基〔2014〕28号文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1、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落实《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按照湖北省教育信息化评估的实施细则,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各类学校的工作规划和督导考核指标,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全市教育信息化各项评估考核工作,定期对全市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评估,落实各项发展任务和建设目标。
 12、开展省级示范中职学校问题整改回访。对省级示范中职学校随州机电工程学校复查督导评估中提出问题整改问题开展回访。督促学校巩固示范成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发挥品牌专业优势,加强教学和实训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三、创新督导工作模式,强化督导水平效益
 13、推进督导创新,强化教育督导职效。开展中小学挂牌督导优秀挂牌督学和优秀单位评选,两年一次。大力推动县市区积极争创全国中小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并进行评估认定,充分发挥挂牌督学在规范学校办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督导作用。建立电教、继教、教研、督导互通机制,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将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督导评价重要内容。
 推进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互联网+”教育督导管理平台。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和互联网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督导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督导信息化平台,积极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实行督学包校制度,落实督学进课堂,促进高效课堂推广;出台挂牌督学管理考核办法,使中小学挂牌督导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
 14、实行督导评估报告制度,强化问责机制。指导督促县市区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强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采取约谈、整改、公告、公示等方式,将督导结果与评奖、政绩挂钩,并将督政结论体现在下一步的政府决策中。发挥各类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督导情况,让教育督导设置的“红线”成为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改革驱动力;实施督导月报制度,定期开展督导开展情况通报。
 15、加强督导工作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鼓励和组织教育督导人员深入学校、家庭和社会开展专题调研,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继续抓好《随州教育督导动态》、创建随州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扩大和完善随州教育督导QQ群。加强与外界媒体的合作,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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