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845566/2019-942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15:39 |
编辑 | admin | 审核 | 教育局 |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按照《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鄂教规〔2009〕1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44号)和《市教育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13〕18号)要求,在幼儿园自评申报、县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专家组对随县殷店镇中心幼儿园、随县新街镇中心幼儿园、随县尚市镇中心幼儿园、随县高城镇中心幼儿园、广水市铁路幼儿园、广水市城郊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广水市长岭镇中心幼儿园、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幼儿园、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幼儿园、曾都区爱乐幼儿园、曾都区两水中心幼儿园、随州高新区淅河镇中心幼儿园、随州高新区波导实验幼儿园、随州高新区蓓蕾艺术幼儿园、随州高新区童星幼儿园进行了实地综合评估。在经评估、整改、回访和公示的基础上,认定随县殷店镇中心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经研究,决定授予以上15所幼儿园为“随州市示范幼儿园”称号。
希望以上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加强管理,遵循幼儿教育规律,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为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