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845566/2019-942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3-08-08 22:05 |
编辑 | admin | 审核 | 徐家欢 |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禁超计划招生、平台外招生和跨地区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比对注册。各市(州)教育局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库与中考招生库进行比对,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库的不予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信息与招生库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比对一致的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认真开展举报核查。今年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了举报系统。各市(州)教育局可将被外地学校跨地区违规招走的本地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因素录入举报系统,一经核实,不予注册学籍。
三、严格审核回乡就读。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四、实行校长承诺制。校长签订《承诺书》(样式见附件)。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公示,两份报市(州)教育局。各市(州)教育局留存一份,并将另一份汇总后于9月25日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只有做出承诺方可注册学籍。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附件(样式):
XX普通高中学校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普通高中教育,特作出如下承诺:
1.2013年,上级下达我校招生计划XXX人,实际招生XXX人。我校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无跨地区招生行为,无超计划招生行为,无平台外招生行为。
2.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质健康测试,不弄虚作假。
3.因违规招生和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而引起的学生权益损失和社会问题,我校承担全部责任。
校长:XXX(签名)
学校公章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