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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6-13 11:05
编辑 admin 审核 徐家欢
关于印发《随州市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3 11:05 信息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编辑:admin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各省级示范高中:
现将《随州市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6月5日

                                  随州市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3〕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13〕8号)精神,增加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机会,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飞翔计划”顺利实施,我市成立“飞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审核县(市、区)实施方案,协调县、校结对协议的签订、执行和督办检查。
组  长:张道亮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晓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张  鸣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李东升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成  员:蓝筱康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张明国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宣朝  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科长
             吴  波  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赖守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观国  市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向冬梅  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蓝筱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范围
        全市3所省级示范高中全部参与“飞翔计划”,按省下达计划招收“飞翔计划”学生。随州一中与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结对招生;随州二中与随县结对招生;广水一中在广水市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于6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结对协议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招办备案。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要将“飞翔计划”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
“飞翔计划”的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我市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飞翔计划”由省教育厅在2013年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计划中下达,每所省级示范高中50人,该招生计划不得跨地域招生,也不得招收其他类别的学生。
(二)资格审查。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飞翔计划”生源对象的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初中学校校长为“飞翔计划”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审核户口原件,6月2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报县(市、区)汇总建立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包含学生姓名、中考报名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等),并以书面和网络形式,分别在学生所在初中和本县(市、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告知学生本人。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姓名、学校、班级、户籍、初中三年所在学校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开始之前,并保留到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束之后。未经公示或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飞翔计划”录取。
(三)志愿填报。符合“飞翔计划”报名条件的农村乡镇学校初中毕业生,遵循考生自愿的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填报“飞翔计划”志愿。志愿应由考生自主填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预,不得更改考生已填写的志愿。
(四)招生录取。“飞翔计划”录取时间安排在第一批次学校指令性计划录取之后,择校生计划录取之前。录取时,原则上按计划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填报了“飞翔计划”志愿的农村学生。中考分数应在第一批次学校择校生录取控制线以上。
(五)学籍注册。被“飞翔计划”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单独造册,按指令性计划录取学生标准缴纳费用并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申请资助。
五、工作要求
实施“飞翔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实施“飞翔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招生各项工作;加强宣传,让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招生计划足额完成;各省级示范高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有针对性的制定培养方案,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飞翔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通报,并继续列入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考核内容和对省级示范高中检查评价、督导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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