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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4-25 15:30
编辑 admin 审核 徐家欢
关于印发《随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15:30 信息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编辑:admin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市直各单位、学校:

现将《随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22日


随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清廉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建设“圣地车都”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参评单位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省教育厅、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全员参加各地组织的行评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1、落实民生政策。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教育公平公正;是否建立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保证教育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保证教育建设项目得到规范实施;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发放、使用教育资金和教育乱收费问题。

2、转变作风。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制定相关措施,深化干部作风整顿大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是否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依法行政。是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制定履行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的问题。

4、反腐倡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严格财务管理,切实解决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腐败问题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5、问题整改。是否严格规范办学,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以奥赛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分快慢班;是否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做到通过摇号的方式招收计划内跨区域就读学生,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招生计划,不举办复读班。中职学校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进行有偿招生的行为。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办学办园规定。

2、教育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是否在保教费之外以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和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号、举报电话,做到“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是否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

3、阳光治校。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招生工作是否规范、公开;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是否开通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4、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评议步骤

根据省教育厅、市纠风办的统一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行评工作于4月下旬启动,11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五个阶段进行。各地、各学校(园)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时间节点,掌握关键步骤,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422日-430日)

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后,各地、各学校(园)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层层发动。要端正参评指导思想,把行评过程当作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的机遇,增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行评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在行评工作中取得实效,走在全市前列。

(二)查找问题阶段((51日-5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要依托家长委员会、学校理事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风监督员等载体或对象,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途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各地、各学校(园)要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排查薄弱环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要选择35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主动纠正到位。

3、社会公开承诺。各地、各学校(园)要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体等,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向社会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评议工作的始终,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531前,各地、各学校(园)将自查自纠情况,民主评议中好的做法和亮点书面报市教育局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11130

1、贯穿始终抓整改。各地、各学校(园)针对自查自纠情况和服务对象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评议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问题,要着力从制度层面查找根源,及时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和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寻找群众身边的好学校(幼儿园)、好校长(园长)和好教师活动,开展“讲学习、讲奉献,树典型、树形象”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进精神状态和争创工作局面,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监督。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园)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推动民主评议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集中测评阶段(81日-1031日)

1、电话抽样调查。省教育厅、市纠风办将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对本系统、学校(园)近两年的服务对象开展教育部门政风行风状况满意度调查。

2、社会问卷调查。市纠风办将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省纠风办进行现场督查。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在行评期间受理社会各界群众的投诉,对参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涉及群众投诉的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解决投诉问题的力度,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和回复,保证投诉者满意。

4、集中评议。市纠风办将组织协调随州广播电视台、随州日报社,以电视问政的方式开展集中评议,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在全市同步播出和报道。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和市级行评监督员参加集中评议,现场测评,并请领导进行点评。

(五)总结阶段(111日-30日)

各地、各学校(园)要以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成效,查找不足,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并于113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行评办上报行评工作总结。市教育局将在市纠风办总结表彰的基础上,对全市教育系统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今年全市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学创活动深化作风整顿大行动、端正行业风气、树立教育形象的重要载体难得机遇。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迎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张道亮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胡华洲同志、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张鸣同志任副组长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华洲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法制与学生安全科、督导办、教育工会、市教育考试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各地、各学校(园)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地、本单位的行评工作,并于428日前将领导小组及专班名单和措施报市教育局行评办。

(二)加强宣传引导,展示良好形象。做好行评工作要善于用舆论宣传引导民意,增进理解,争取支持,推动工作。各地、各学校(园)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行评工作始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宣传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举措,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为民惠民服务的做法成效,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良好作风、形象。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教育工作,争取他们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有针对性地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展示、资料上报等迎评工作,务求圆满完成行评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化结果运用。此次行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市教育局将按照“条抓块评”的原则,组织协调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抓好本级机关和所属各类学校、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配合各级纠风部门做好评议工作;行评办将通过开设专栏网站、定期编发简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指导,并结合行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交流、通报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确保民主评议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各地、各学校(园)要把评议结果与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绩效管理考核结合起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市教育局将把行评工作与年度检查考核、评先、奖励和资源配置挂钩。对行评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学校,市教育局将约谈其主要领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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