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要求,编写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随州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州市教育局网站、《随州日报》等为公开主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教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地各学校也确定了信息员,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
(二)深化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一是公开渠道畅通。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我市教育政策、教育动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完成网站集约化。以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教育信息。通过《随州日报》、“云上随州”政情速递及问政平台、随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机关公示栏、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开最新的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并努力解决随州人民最关心的教育问题。
二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栏目及时更新。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及时更新市教育局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进一步公开领导照片、简历、分工、活动等内容,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公开规划信息,公开了《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教育扶贫攻坚工作计划》,拟计划公开《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开行政许可及服务信息、行政处罚及强制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集中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信息。2020年2月,通过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等。2020年8月,通过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了2019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三)完善制度,接受监督。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模板,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在办文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开《市教育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7个文件。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在2020年工作要点中安排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部门会议学习重要文件和典型案例。不断完善公开信息预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动态及时更新机制等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设立市教育局公开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没有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四)严格审查,确保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未经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查一律不予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对于发布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一般信息两审、重大信息三审,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7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条、政务动态信息378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86条。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10件;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10项,处理决定234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0年22项,处理决定19件;行政处罚事项2020年无变化,处理决定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09 | 109 | 24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2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2 | 12 | 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14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2.15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2020年新收到申请1件,无法提供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9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内容不够全面、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强等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进行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了网站栏目和在线服务功能,做到了主动更新、及时更新、全面更新,网站内容丰富,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2020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如政策解读“三同步”还不到位、部分文件没有在3个工作日发布;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目前政策解读主要是文字解读,音频视频、漫画解读等形式解读较少。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确保抽查事项及时更新;二是要求政策解读做到“三同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可读性;三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要点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并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共2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检查3项、公共服务4项。
加强权力过程信息公开。起草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的意见。起草说明随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步发布,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如在组织了《随州市文化教育类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并在决策预公开栏目进行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了公示。如制定《随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并呈报省教育厅审查、呈报市政府审定。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主体,局领导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局领导带头撰写解读文章,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发出权威声音,传递权威信息。如《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出台后,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同时,及时转载了涉及教育领域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时公布了复学复课及市直学校招聘等一系列公告,及时宣传了防溺水、复学复课、“两考”、疫情防护等知识和信息。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跟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指南和权力清单保持一致。市教育局19个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在线办理,2020年共办理1749件,其中自然人1748件、法人1件。市教育局在随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中设有专区,提供政务服务工作,市教育局在11月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市直部门中名列第二。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及时转载教育部、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会议精神,转载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通告,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动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内容。如《加强传染病防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温馨提示》《市教育局关于延迟2020年春季开学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关爱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前线医护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倡议书》《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随州市教育局党组 随州市教育局 关于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的通知》《市教育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等内容。
稳步推进复学信息公开。及时在网站发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中小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学校复学复课相关工作的通告》《关于我市2020年中考时间和初中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的通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发布《副市长郑晓峰督导检查随县复学准备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随州市中小学校有序组织学生进行核酸检测》《随州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有序返校复课》等工作动态,引导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我市学校平稳有序开学复课。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市教育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3件,全部按期办结。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分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7件,会办政协委员提案12件。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以及重点建议配合办理工作情况。此外,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10件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公开了答复全文。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益事业建设”栏目,设置教育栏目和社会保障栏目,及时公布涉及民生的教育动态,及涉及教育救助、困难学生资助、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教育扶贫等信息,每一次学生资助信息都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如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了《随州市2020年教育扶贫精准资助第一批特困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前资助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关于对市直高中享受2020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第一批)名单公示》等。在网站上公布了《曾都区万店镇小学开展庆“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我市13名中职学生获得2020年国家奖学金》等信息。在《随州日报》广泛宣传了《随州举办“助学·筑梦·铸人”演讲比赛》《我市开展教育扶贫走访慰问活动》等活动。
(四)教育领域重大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教育信息。及时向《随州日报》、随州发布、随州网、随州论坛等报送教育信息,并及时向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报送相关内容,对各地教育工作动态在网站上集中展示,如《我市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我市中小学生“云”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网课》等内容。
二是学校供给。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中专设“学校查询”栏目,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情况,如学校名称、学校类型、主管部门、所在地区、办学性质等一目了然。如《随州市曾都区幼儿园学前教育一览表》。同时,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机构简介”栏目,对市直学校8所学校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是招生政策。及时回应学生、家长、社会关切,在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招生政策”栏目及随州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及招生动态,在《随州日报》等发布招生动态。如发布了《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随州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随州中考成绩及招生批次线公布》等政策文件,及《克克:周密细致做好服务保障 确保防疫和考试安全万无一失》《市领导检查高考考点工作》《我市中考开始分批录取》等招生考试动态。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随州市市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随州市市直高中学校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文件,并及时公布教师招聘进展。关心关爱教师队伍,及时发布《我市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我市召开庆祝第36个教师节座谈会》《广水市“市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暨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组织教师培训、教学比武等活动,在网站上公布《随州市“创新型教师队伍与名师工作室建设研修论坛”圆满落幕》《随州市继续教育中心举行2020年新教师培训》《我市将于11月举办教学比武竞赛活动》等内容。
五是文明创建。在市教育局网站设置“文明创建”栏目,定期发布各地各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情况,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如发布了《气象专家在随县尚市镇净明小学开展科普活动》《曾都一中举行系列法治及师德教育大会》《随县均川镇第二小学全力打造书香校园》《广水市杨寨镇中心小学开展“光盘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云拉手心连心 ——广水江西两地少先队员开启别样友谊》等内容。
六是校园安全。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相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站、《随州日报》等发布了《市教育系统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我市全面畅通校园消防安全通道》《我市严把“六关”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我市开展校园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我市中考安全顺利结束》《我市专题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等内容。
若对本报告数据有疑问,请与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2-3590775)。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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