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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16:17 信息来源: 编辑:学生资助中心 审核: 教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23年,我市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和“学生资助管理示范学校”创建,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学生资助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单位和一大批积极工作、甘于奉献的学生资助工作者。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各校学生资助工作积极性,提升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评选范围

县(市、区)教育局及学生资助职能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范围

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管理工作者,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资助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单位

1. 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资助工作有亮点;

2. 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扎实,资助过程准确有效,资助工作成绩显著;

3. 勇于创新,拓宽资助途径,在区域内有引领示范作用。

(二)优秀个人

1. 思想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 认真领会资助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 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好评,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

具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学校,不得推荐:

(一)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二)审计、专项整治或大数据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

(三)学生或家长投诉问题较多,经调查属实的;

(四)资助工作不规范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的。

三、推荐程序

(一)学校向县(市、区)教育局申报,由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向市教育局推荐。推荐名额见《随州市2023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推荐名额表》(附件1),推荐名额向一线倾斜。

(二)市直各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三)所有推荐对象需在本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做到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地各学校要坚持程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公示、推荐。

(三)各地、各学校请于2024130日前将被推荐单位及个人典型事迹材料、《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推荐表》(附件2)、《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3)、《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件报市教育局。联系人:车蓓,联系电话:0722—3590307,所有推荐材料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143590967@qq.com

(四)事迹材料上报要求:文档采用第三人称,要求突出本单位、个人的资助工作业绩,充分体现扎实、奉献、敬业、创新的精神。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字体字号: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为仿宋GB2312四号,单倍行距。

附件:

1.随州市2023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推荐名额表.docx

2.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推荐表.docx

3.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docx

4.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2023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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