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随教督室〔2023〕2号)要求,各地已经开展了幼儿园自评、县级督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成立督导专班,于2023年9月13日—28日开展市级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1. 各县、市、区2023年督评的幼儿园(班、点),按不低于20%抽查;
2.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情况。
二、督导专班
组 长:刘观国
第一组:向冬梅 张亚洲 袁琪琳 王艳玲 卢 萍
督导时间:13日—15日
督导地区:随县、随州高新区
第二组:向冬梅 张亚洲 曾凡梅 李香凝 于红云
督导时间:19日—26日
督导地区:广水市、曾都区
三、督导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各督导组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实地察看,填写《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现场反馈记录表》(附件);登录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平台,查看系统上报情况并完成市级网上督评。
(二)坚持问题导向。督导组要对照督导标准,善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
(三)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督导组成员差旅费、交通费按规定据实报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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