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随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措施》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新时代教育督导的使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教育督导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鄂办文〔2020〕25号)。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要立足随州实际,深化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
二、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此稿共拟定十三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改革目标。加快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市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助推提升全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机构设置。市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任主任,协助联系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在市教育局设立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落实职能。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实行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强化对下指导和管理。
(四)强化督政机制。建立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双减”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五)优化督学机制。重点督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健全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完善任期督导制度,原则上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
(六)创新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依托现有教科研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
(七)改进督导方法。加强统筹谋划,将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明察与暗访等方式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
(八)提升督导效能。依法向社会公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各类教育督导结果,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对教育督导结果及被督导单位表现情况,由教育督导机构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相关建议,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督学队伍建管。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加强督学分级分类培训,研究制定专兼职督学分级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强化督学日常管理。
(十)落实条件保障。市、县政府要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办公用房、设备等必要的条件保障。
(十一)抓好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稿主要有以下创新点:
一是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团市委、市民政局5个单位。对督学队伍配备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明确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任务和内容。
三是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教育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起草过程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深入基层调研,结合随州实际,于2021年5月形成初稿。随后,召开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调研座谈会,根据各地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7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1个成员单位和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征求意见,并呈报省教育厅审查,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经研究,对文稿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10日,市司法局出具《法律意见书》。9月6日,经市政府四届九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28日,经市委第四届第20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