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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2023年春季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06 14: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校车安全管理部门:

根据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全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结合《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随校安办〔2023〕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与2023年2月21日—24日联合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校车352辆,校车公司2家,校车线上监管3家。2023年春各县市区教育、公安、交通系统全部开展排查和治理工作,共查出校车隐患47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46辆,发现校车线路隐患5处,纠正随车管理人员操作7人次。截止2023年2月底,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工作开展

(一)各县市区自查成效

随县2023年2月1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月2日召开全县学校后勤工作专题会议,对2023年春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开学前各校车做好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对家长和学生开展了乘车安全教育,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签订《2023年随县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为20辆校车重新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财政补贴资金25万元已经下拨县教育局。2月8日—15日,各镇(场)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内学生(幼儿)上下学乘坐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广水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校车安全宣传“五个一”活动,校车管理“六个到位”,认真排查辖区63辆校车,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纠正要求整改,广水市制定了校车安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每年从教育经费列支50万元用于校车奖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校车日常运营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交警大队和教育局,不断强化管理,规范校车运营秩序。曾都区对现有132辆校车进行了摸排自查,排查出校车使用许可办理不及时,未建立校车监管平台,部分校车接送超出范围的学生等3条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责令整改。高新区由中心学校和交警组成联合专班于2月6日—9日对辖区66辆校车和1家校车公司进行了一次安全排查,发现仍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黑校车),对发现的问题上报高新区管委会,督办交警落实治理工作。

(二)市联合检查专班检查情况

市联合检查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市车管所、市交通局安全科、市财政局科教文化科参加,共检查4个县市区,查看询问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校车整治情况,抽查幼儿园5所,校车36辆,了解2家校车公司运营情况,查看校车监控平台3家,实地查看线路4条,共发现校车管理亮点3项,实地发现问题16 条,现场解答疑难问题5条。

三、亮点与存在的问题

发现的亮点:

(一)广水市校车线上监控平台对辖区校车做到全覆盖,全监控,交通实时问题与学校、教育局、交警部门全推送。

(二)曾都区城区、随县厉山等镇区推进“定制公交”,共同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难的问题。

(三)随县各乡镇由政府牵头,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校车专项治理落到实处。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学校安全意识不强,校车管理存在漏洞。

检查中发现部分校车乘坐学生没有使用安全带的习惯,校车停放位置不安全,校车日常维护不及时,车身标识不清,校车消防设备不足,车内安全锤等设备不齐全,校车运行线路更改,校车监控不能正常使用,校车档案收集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暴露使用校车学校责任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严,安全检查和教育不到位。

(二)部分县市区部门联合治理体系不完善。

检查中发现少数县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不通畅,对存在的问题处理脱节。学校上报非法接送学生情况后没有及时与交通、交警部门跟进联系,交警、交通部门在车辆运营排查中得不到学校提供的信息,部分非法运营车辆见缝插针钻空子,增加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少数地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监管不到位,部分校车运行在国道、城镇集市、矿区、库区,在交通堵塞、道路中断等情况下没有得到指令,不能正常运行,随意更改线路脱离监管。

(三)交通运力不足,少数学生上下学“最后一公里”亟需解决。

由于我市山区丘陵状况,少数农村学校偏远,学生居住地分散,留守学生多,道路无通村客车和校车,学生上下学只有搭乘顺路车或者“三无”车辆,广水市、曾都区个别山区、库区学校的学生上下学靠老师私家车免费接送。在乡镇农村学校,改装车等“三无”车辆监管难度大,存在非法接送现象,甚至有货车、农用车辆接送学生,治理中有家长不配合,不理解学校和交通部门、交警部门的宣传教育。

(四)部分校车监管平台没有发挥作用。

排查发现曾都区没有线上监管平台,随县、高新区线上监管流于形式,所监控的内容没有及时联系交通和交警部门,对监管校车的违规操作情况没有存储,没有档案记录,没有处理,监控设备没有及时维护,达不到安全监管的要求。全市约290辆校车线上监管处于盲区。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校车管理体系要进一步理顺。

加强部门联动治理,通过组织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分析问题,主动确定各部门职责。黑校车和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司机违法违规驾驶等由市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排查和治理,非法运营和道路安全由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管理,校车补贴由各级财政督促落实落地,学生教育和学校校车管理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管理。各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及时反馈,互相通报情况,市、县、乡镇、学校四位一体,共同做好校车安全运行工作。

(二)校车治理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做好校车源头梳理。教育部门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抵制非法接送车辆。引导好校车规范运营,确保司机、随车人员规范操作。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建立市、县各级校车管理监控平台,加大校车补贴力度,交通要提高运力和交通协调,完善农村交通建设,保障学生上下学“最后一公里”安全通畅。紧抓末端管理。学校要在校门口挂警示牌和举报电话,要摸清学生上下学底数和需求,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联络,交通部门加强车辆运营管理,引导校车和农村“村村通”客运车辆和“定制公交”规范安全搭载学生。公安交通部门对“三无”车辆管理延伸到学校门口,对校车司机的违法违规操作加大管理查处力度。

(三)校车安全防线要进一步把牢。

各地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防线。维护学生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日常工作中去,家长、学生、司机都要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入眼、入心、入脑,一刻也不能松懈。交通运输部门和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强对非法接送车辆,对违规违法驾驶人员检查和管理。

(四)“两个文件”落实要进一步做细做实。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校车安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2〕106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市委办《关于十二届省委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随州市委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统计校车数量,测算所需校车补贴经费,联系各地财政局制定2023年校车补贴标准,积极申报省级财政的校车安全补助(补助内容为:校车购置补贴、校车运营成本补贴、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乘车补贴和校车监管平台运维补贴),认真落实校车各级补贴。

省校车办2022年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校车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校车运行接入各县级校车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校车,结合我市校车运行现状,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设县级校车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通过监控,监管,为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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