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提倡将普通话作为全市党政机关工作用语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语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张贴“请说普通话,树立新形象”等宣传标语,在会议室摆放“请讲普通话”的提示牌,形成“人人讲普通话”的氛围。联合市文明办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倡议书》,倡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各类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机关公务用语,争当文明用语的引导者。
二、明确工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公开场合应当使用普通话。
三、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认识推广普通话的全局性和严肃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使用普通话的意识。将普通话培训纳入党政机关尤其是窗口服务行业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应用水平。
党政机关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在执行法律、倡导社会风气都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推普工作中也应该率先垂范。因此,各行政机关应该作为推广普通话的“龙头”,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重视使用普通话,从而为提升随州“专汽之都、现代农港、谒祖圣地、风机名城”城市形象助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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