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是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随州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高招体检工作,周密细致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体检标准,规范体检流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我市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质量和平稳有序。
二、体检对象
除报名参加“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考试录取的考生外,凡报名参加湖北省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未参加高招体检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三、体检场地
结合当下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体检机构选派医务人员和设备进校设站开展体检,必须强化疫情防控和考生的交通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上报。
四、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一)随州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赖守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操传斌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万宝岑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二)随州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专班
黄 鲲 陈保先 王 磊 金 玉 李 琴
(三)随州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顾问
吴高章 主任医师
五、工作安排
(一)政策宣传。3月5日之前,各县(市、区)审定并上报本单位体检机构、主检医师名单(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以及体检时间安排,3月7日之前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报送省招办备案;3月上旬,利用媒体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政策宣传;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规定、工作安排、检查内容及要求公布在随州市教育局和教育考试中心网上;相关学校以班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政策宣传。
(二)工作培训。一是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市、县(市、区)招考办、体检机构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培训;二是各体检机构组织参检医师、工作人员培训;三是相关学校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对考生进行体检知识培训。
(三)正式体检。3月20日至4月15日,市、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卫健部门组织考生体检,包括《通知单》送达、复查工作。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无异议需签字确认。
(四)信息录入。4月25日前,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信息采集、校验、统计和移交等工作。
(五)信息上报。5月8日前,县(市、区)招考办汇总、检查体检信息并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5月15日前,市教育考试中心向省招办上报体检信息。
(六)专项复检。考生对体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于5月15日至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招考办和体检机构同意,报省招办核实批准后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六、工作责任
(一)市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政策规定的宣传;2、审定并汇总上报各县(市、区)体检机构、主检医师名单;3、制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案;4、负责本辖区县(市、区)招考办和体检机构的体检政策和业务培训;5、负责督促、检查本辖区县(市、区)招考办、相关学校的体检工作,特别是体检机构在体检过程中是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及时,优质服务;6、及时汇总、校验、审核、上报体检信息;7、负责协调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以及县(市、区)招考办、体检机构、相关学校之间联系。
(二)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政策规定的宣传;2、审定并上报本单位体检机构、主检医师名单;3、制定本单位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案;4、对本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安排;5、配合体检机构、相关学校正常开展体检;6、负责督促、检查体检机构、相关学校组织考生上站体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7、及时校验、审核、上报本单位体检信息;8、负责协调本辖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以及体检机构、相关学校之间联系。
(三)相关学校工作职责:1、负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政策宣传;2、负责对考生进行体检知识和注意事项的培训;3、体检机构赴学校体检的,学校要协助体检机构做好体检场地、设备的准备工作;4、负责组织考生按时上站体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保障工作;5、协助体检机构向考生发放《体检结果通知单》,并签收;6、指导考生认真校核自己的体检结论;7、正确指导考生进行复检;8、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体检机构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本机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案;2、负责组织学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政策规定;3、负责选调符合条件,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体检工作,并对全体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合格者上岗;4、负责做好参检医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5、负责体检场地(包括候检场地)和体检器材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场地进行消杀;6、全体体检工作人员必须戴医用口罩、手套上岗检查:7、体检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及时、优质服务;8、信息采集实行双岗双人,相互监督,及时准确,防止错漏;9、《体检结果通知单》及时反馈给考生;10、热情接待考生的申请复查。
(五)考生职责: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2、如实提供“既往病史”等情况;3、按时上站体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除必须脱口罩体检项目外,原则上应全程戴口罩有序参加体检;4、认真核对《体检结果通知单》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的,按程序申请复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高招体检工作统筹,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体检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培训工作,精细精准抓好落实。各级招考部门、体检机构和相关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招体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体检机构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师对所有体检项目负责;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体检数据客观真实,确保体检人员、体检场所、医学器具和卫生安全。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参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高招体检平稳有序。
(二)加强疫情防控。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体检工作流程,合理安排体检场次,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和人员密集。要组织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医务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参与体检工作。学校要加强对体检考生的宣传教育,重点是让考生知晓体检流程、体检项目、体检期间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组织体检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分时错峰进行,避免与其他病人进行接触,同时做好突发疫情监测、通报及防控工作。
(三)确保体检质量。体检机构要严格体检程序,规范操作,如实反映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规范填写表格,对患有《普通高校高招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所列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应如实填写,描述准确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准确录入体检数据,对照原始体检表认真校对录入的体检数据,及时将《体检结果通知单》告知考生,让参检考生知道本人的体检结果并参与体检数据的核对签字,上报体检数据前要对数据进行逻辑查错、检查和备份,尤其要注意校对复查修改过的数据,确保考生体检信息准确有效。体检结果数据录入、校对、汇总上报等各环节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主体。
(四)严肃工作纪律。参与体检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在体检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体检信息,必须保证体检表上的信息与体检数据库中的信息一致。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五)开展体检巡查。体检期间,省招办将组织专班,对各地体检工作进行抽查;市教育考试中心将组织对各地体检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各县(市、区)招考办要组织专人,逐项核查体检工作是否组织到位、体检操作是否规范、体检表填写是否规范、校对送达环节是否签字等。对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随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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