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 主体类别 | 执法范围 | 联系方式 | 地址 |
随州市教育局 | 行政执法机关 | 随州市 | 0722-3590885 | 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41号 |
注:主体名称填写有行政检查权的执法机关名称;主体类别有四类,分别为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和受委托执法组织。 |
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公示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承办机构 | 执法范围 |
1 | 春秋季开学检查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湖北省校园安全条例》等 | 随州市教育局 | 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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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检查事项填写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依据填写要对应检查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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