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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减负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教育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随教办〔2024〕5号)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减负专项行动,聚焦过重作业负担、过重考试压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育违规收费等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并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教育减负有关规范和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教育减负专项行动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过重作业负担问题。一是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休息。推广实行“无作业日”。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二是规范引导家长合理参与。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多形式开展家校共育、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与教师沟通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状况,督促孩子回家后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各地各学校不得向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下载APP、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以及各类“点赞”“打卡”“评比”等指令性任务。三是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建立健全作业总量审核监管、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二)义务教育阶段过重考试压力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二是加强考试命题管理。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正常教学进度。命题要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三是规范考试结果运用。除中考等明确以原始分数呈现考试成绩的考试外,其余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一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地各学校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恪守师德底线,加强师德管理。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责任,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问题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监督和常态检查。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零容忍”,做到举报一件、调查一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对履责不力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教育违规收费问题。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严禁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行为。严格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辖区内学校收费公示模板,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注明;严禁在收费公示之外自立名目、越权、超标准收费。


二、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随州市教育局:0722-3590012

随县教育局:0722-3339186

广水市教育局:0722-6253716

曾都区教育局:0722-3590883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0722-3255799

2.举报电子邮箱:

jyj3590012@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

随州市舜井大道41号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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