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随教文〔2023〕4号)、《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原备案在册的35家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经基地(营地)自查、各县(市、区)教育局逐一实地核查、市教育局复核,拟认定28家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合格,继续作为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2家研学实践基地限期六个月整改,整改后再次接受市教育局复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为市级研学实践基地;5家研学实践基地撤销由随州市教育局授予的研学基地资格,不再作为市级研学实践基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单位名义反映应盖公章,个人反映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22—3256166
来信请寄:舜井大道82号
邮政编码:441300
附件:随州市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复核认定意见名单.docx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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