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布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各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通知》(鄂教规〔2009〕2号)精神,为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广大师生职业技能操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于5月18—22日举办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5月18—22日

二、赛项设置及承办院校

设7个专业大类9个综合赛项竞赛项目。竞赛由湖北现代教育学校随州市第一职业中学、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随州技师学院、广水市职业教育中心、随州机电工工程学校承办(具体竞赛项目及承办学校见附件2)。

三、参赛对象

参加本次技能竞赛的选手必须是在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已经获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四、组队方式与报名

(一)组队方式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凡开设有竞赛项目相应专业的学校均须组队参加。各承办学校可以多组织一队参加比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下午5:30。

2. 报名材料。各校需填写随州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3),将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人:沈昱彤 ;电子邮箱: jiangerror0813@163.com。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

本次竞赛设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者)。单项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承办院校选手获一等奖不占用一等奖获奖额度。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赛项候选裁判员推荐

(一)推荐条件

候选裁判员须为执裁赛项相关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工作严肃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能秉公执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技能和执裁经验。

(二)推荐办法

凡有选手参加大赛的学校,各参赛赛项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原则上从参赛赛项指导教师中确定。候选裁判员推荐表(见附件4)与报名材料一起报送电子版,统一word格式。

七、大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成立“2023年全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工作组等组织管理和赛项业务工作机构(大赛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八、有关要求

(一)各中职学校要按照“技能大赛要覆盖每所职业院校、每个专业、每个学生”的要求,组织好本次全市技能竞赛工作,为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做好准备工作。

(二)大赛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鄂教职赛委〔2013〕1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业务工作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鄂教职赛委〔2013〕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大赛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大赛坚持勤俭节约办赛、反对铺张浪费,大赛禁止收取代表队任何赛事费用。比赛期间食宿由承办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追回有关荣誉,并予以通报。

(五)随州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昱彤;联系电话:0722—3590603;

电子邮箱:jiangerror0813@163.com。

附件:1.2023年随州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人员

名单

2.2023年中职学校技能大赛赛项简介与比赛信息

3.2023年随州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代表队花名册

4.2023年随州市中职技能大赛候选裁判员推荐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