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教函〔2022〕3号
湖北聚贤教育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62号)和国家、省有关普通高中办学的条件标准规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根据评估和整改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广水思贤中学”。学校地址位于广水市应山四贤路南门渡槽。
二、学校为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高中,由湖北聚贤教育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开办资金600万元。
三、学校招生范围为广水市。办学规模控制在36个班、1800人以内。
四、学校主管单位为广水市教育局。广水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湖北聚贤教育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申办承诺。湖北聚贤教育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要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保障学校法人财产权。广水思贤中学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五、学校举办者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此复。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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