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学校)党委(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市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平稳有序,现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各学校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单位和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不服从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严禁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指挥调度或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消极应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严明组织纪律和舆论宣传纪律。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严禁虚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个人、家庭成员旅行史和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手机微信使用要求,引导本单位教职员工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做到网络风清气正。严禁通过互联网、朋友圈、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等途径编造、转发、传播不实信息、不当言论。
三、严明工作和生活纪律。党员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或不接听电话。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学和返校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员工、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严防疫情输入,确保校园安全无风险。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串门走访、打麻将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严禁利用线上教学名义,指使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学辅导资料,严禁从事一切形式的线下补课或家教活动。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督促教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师生和教育工作者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四、严明防控资金和物资保障纪律。坚决把防护资源集中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严禁任何单位擅自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或改变用途;严禁借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借紧急采购之名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纳入采购范围;严禁在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管理、使用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
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要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认真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特殊时期人员管理制度。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有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政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2020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