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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天气等因素影响,各类安全事故、灾害及流行性传染疾病可能进入高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季节特点和各地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继续做好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继续深化机制建设,按照“三个必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部署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工作,将每个部位、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的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责任人,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责任网格划分率达到100%,风险隐患“日巡查”率达到100%,隐患问题限期整改销号率达到100%。教育主管部门将把机制建设作为安全工作重点内容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促进工作落实和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用电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冬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火灾多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排查师生宿舍、食堂、会议室、实验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用电和防火安全隐患以及供电设施使用状况,一旦发现问题,要迅速整改。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坚决杜绝使用电热杯、开水器、电热褥等电器;要配齐、配好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严禁在各楼层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放置杂物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灭火知识及自救逃生技能培训,使师生了解和掌握火灾预防知识,不断提高师生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重点时段防拥挤踩踏管理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监管,严禁在楼道、楼梯及教室追逐嬉闹,在上下操、集会、放学等重点时间段上下楼梯时,值班领导、教职工及各岗位安全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认真维持秩序、疏导学生,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发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各项设施和晚间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取暖安全管理工作。

采用各种方式取暖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取暖设施的管理,定期对通风口进行检查、监控,确保安全,并要对相关人员严格要求,实行持证上岗。门卫、值班室等部位严禁使用煤炉、电炉取暖。

(五)加强校园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的管理,学校食堂、超市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必须齐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对食品采购、储藏、加工、保温、售卖、留样、消毒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六)做好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寄宿制学校要根据冬季昼短夜长的特点,制定科学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住宿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住宿学生的宿舍管理与服务,要加强宿舍安全检查与夜间校园安全巡查,认真做好管理人员交接和管理工作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三防标准,坚决杜绝学生私自离校外出现象发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加强防盗安全管理工作

门卫室、财会室、微机室等校园重点部位要做好防盗工作,不到位的要尽快购置安装。老化、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视频监控管理,并做好日常记录。自动报警设备不能出现因设备老化、电池失效、机件损坏而丧失报警作用的现象,必须保证时时有效。

(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配合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严格的冬季检验、检测,确保性能良好,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车辆在雨雪等天气下湿滑路面行驶安全。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同时,要教育学生认真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九)加强值班与保安、门卫管理工作。

加强学校保安、门卫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保安、门卫要及时调整充实,校园保安、门卫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学校值班人员积极做好学校门口治安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试行)》要求,配备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进出人员“来访四程序”,即:隔门询问、电话核实、查验登记、出门反馈。要加强值守与信息报告工作,对值班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

(十)加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及时掌握天气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群等便捷方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及时提醒师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大雪、冰冻、寒潮、大风、重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做好校园欺凌治理工作。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加强寝室和厕所管理,公布求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措施和方法。要及时发现、调查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十二)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好晨检记录,一旦发现症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送医院诊断治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要联合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开展联防联控,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强化检查,消除隐患

按照全市“四大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冬季安全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学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约谈、大警示行动,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水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隐患进行不间断地检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各地各学校学校要将冬季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通过校园安全周边治理群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法制与安全管理科及时反馈。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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