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845566/2019-942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6-05-26 13:58 |
编辑 | admin | 审核 | 徐家欢 |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办〔2016〕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从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为各县(市、区)和学校每学科推荐一个版本供学生选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送审教辅材料范围
在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并与随州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使用教材相配套的教辅材料。
二、送审要求
(一)教辅材料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分学科分版本分类别成套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送审所有样书均一式7套。请送审单位将送审样书按照学科自行分类包装。
(三)送报单位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1.教辅编写者的基本情况(包括编著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教材使用范围、效果等情况)一式两份;
2. 教辅简介;
3. 服务承诺书;
4. 如出版单位委托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送达时间及地点
所有送审材料必须于2016年6月2日下午5:30前现场送达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邮寄方式不予接收。
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南端41号
联系人:向冬梅;联系电话: 0722-3590012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