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845566/2019-942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4-05-15 12:47 |
编辑 | admin | 审核 | 徐家欢 |
随教文〔2014〕17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4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随州市2014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23日
随州市2014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体育、美育教育,激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努力开发个人潜能,同时考虑给有关对象以必要的政策性照顾,特制定本规定。
一、初中阶段获以下奖励或竞赛名次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
(一)参加省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一、二、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20、15、10分。集体项目前一、二、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
参加市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前一、二、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分别加15、10、5分;获得集体项目前一、二、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8、5、2分。
参加省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冠军)的考生,经考核品行良好且有就读志愿的,可保送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二)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黄鹤美育节,文艺节目获得个人表演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演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20、15、10分;获得集体表演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参加黄鹤美育节录相送评节目获奖者和美术作品送评获奖者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编钟美育节,获得现场表演文艺节目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演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8、5、2分;大合唱节目获得一、二等奖的主要学生演员(指领唱),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5、2分,其他学生演员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美术作品的评奖,是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一定的竞赛规程,通过现场作画,并经专家评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8、5、2分。
(三)参加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复赛作品获得省级NOC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获省级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参加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
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子女,父母均为农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儿子、“双女户”女孩,四级以上肢残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分加5分。父母均为农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女儿,中考总分加10分。
三、烈士子女中考总分加20分。
四、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1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20分。
五、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中考总分加10分。
六、同时符合以上多项优录条件者,取最高分值项计分。
七、优录加分工作操作程序。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有加分资格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随州市中考招生优录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经相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件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就读的学校签署意见,由县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于5月20日前审核汇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八、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随州市中考招生优录申请表
2、随州市中考招生优录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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