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845566/2019-942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4-04-10 16:23 |
编辑 | admin | 审核 | 徐家欢 |
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市直普通高中:
为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华奥塑钢有限责任公司捐资设立了“全友助学基金”,用于资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2014年“全友助学基金”将用于我市部分孤儿及特困学生的救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普通高中公办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二、名额及标准
高中阶段学生8名,每生5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名,每生3000元,共计28名学生10万元,一次性发放。(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受助条件
(一)孤、残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
(二)父母失业或其中一个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
(三)家处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习及生活费用。
(四)家有重危病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以上情况需具备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4月10日-18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随州市2014年“全友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校核实,签注该生品德、学习表现,附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材料,每名受助学生上报申请表同时提供一张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新旧均可,注明开户支行,若非学生本人开户的需注明开户人姓名及与学生本人关系),上报本级资助中心,由各地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连同《随州市2014年“全友助学基金”汇总表》(附件4)一并于4月18日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4月21日-25日:市资助中心筛选有代表意义的贫困学生走访核实。
(三)4月28日-5月10日:审核上报学生材料,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5月12日-23日: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发放助学金,助学金以直接支付银行打卡的形式到帐,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申请表上开户姓名、开户银行支行名称、开户卡号等信息。并在收到款项后致电资助中心反馈确认信息。(0722-3590767)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此项工作是社会回馈教育的一大善举,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评选推荐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资助。
(二)加强宣传,弘扬风气。各地各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加以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强化感恩,定期反馈。各地各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全友助学基金”受助学生须知,督促学生定期反馈学习生活情况,每学期至少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帮助过自己的人心怀感恩之心。
请各地各校务必在4月18日将前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4)、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6月、12月将受助学生的相关情况寄至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转捐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