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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7-05-04 00:0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教育信息,特编制《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机构职能类:(1)单位概况;(2)单位领导;(3)内设科室。
  2.教育信息类:(1)教育文件类;(2)教育信息类;(3)部门工作动态。
  3.业务工作类:(1)人事信息类;(2)规划财务类;(3)教育督导;(4)安全校园;(5)政务采购;(6)专题专栏。
  4.其他类: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信访接待、公众监督。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随州市教育网的具体网址http://www.szsjyj.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公室依照规定申请查询。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2.会议、文件、公告栏、机关电子屏等;
  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南端41号;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22-3590775,传真:0722-3590556。
  信件受理:申请人通过信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人: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南端41号;邮编:441300。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四)申请处理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2.答复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及能够公开的内容;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722-3590357,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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