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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召开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8-09-17 14:00 信息来源: 编辑:admin 审核: 教育局 字号:[ 大 中 小 ]

    秋季开学在即,为统筹做好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随州市学生资助中心于8月29日召开了2018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会。

   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有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市直学校资助中心主任。 在会上首先各地汇报了2018年大数据比对核查情况以及目前在数据背景下怎样更好的开展资助工作。

    大家认真学习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生扶贫办、省残联关于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鄂教助〔2018〕2号)文件。大家结合新政策进行了学习交流,展开了充分的讨论。   

    资助中心主任万宝岑通知安排布置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各地各校要把握学期初新生入学的关键节点大力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明确宣传重点:由市资助中心制定统一政策宣传模版,各地各校有针对性的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孤儿学生开展一对一宣传,回收宣传回执留存。扩大宣传范围:通过悬挂资助宣传标语横幅、大屏幕、宣传展牌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资助政策。编印资助政策宣传册送部门送村组。组织教师走访学生家庭,发放政策宣传资料,讲解党的惠民政策,传播学生资助好声音,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拓宽宣传渠道:统一制作资助政策宣传视频,通过网络平台、公众号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各地组织所辖学校通过一次教职工大会、一次主题班会、一次家长会,播放宣传视频,对教师、对学生讲解资助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层层落实宣传责任,形成持续发力、正面声音不断的良好局面。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各地各校要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快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保证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便捷温馨,确保全市无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是结合新政策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各地各校根据《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扶贫办 省残联关于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鄂教助〔2018〕2号)文件要求,开学前后迅速开展认定。对于《认定办法》中前六类困难类型,为确保随州市范围内县域交叉就读困难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市级可以提供由各部门盖章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库给各地各校,以便于各地各校开展贫困认定。学校对经信息比对确认的学生逐一发放《认定表》,并指导填写,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自愿放弃申请资助的,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学校留存。   对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部门须在《认定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学校要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证明资料,结合家访等方式核实,对学生资助申请综合评审认定并划分资助等级。具体办法由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四是及时启动各类资助资金的评审发放。新学期开始后,各地各校迅速启动各阶段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按照先确保六类困难学生,后严格审核其他困难学生的顺序落实,力争在11月30日前秋季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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