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报告《中共随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讨论稿)》(以下简称《职责清单》)起草情况,并提请会议审议。
一、起草背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参照《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紧密结合随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职责清单》,旨在进一步厘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发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为随州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职责清单》主要围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身职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主线,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构建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教育工作格局,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动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情况
2025年6月18日,市教育局将《中共随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市委教育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截至6月25日,共收到22个单位反馈意见,其中14个单位有修改意见建议,其他8个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对原内容进行重新整合,更符合实际,予以采纳;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单位根据自身单位职责,删除或增加部分内容,均予以采纳。
四、工作建议
现提请会议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职责清单》将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汇报完毕。
《中共随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序号 | 单位名称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及原因 | 备注 |
1 | 市委组织部 | 建议删除“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业务培训和奖惩。” | 采纳 | |
2 |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 无意见。 | ||
3 | 市委统战部 | 无意见。 | ||
4 | 市委政法委 | 无意见。 | ||
5 | 市委编办 | 将编办职责中“全市”修改为“市直”。 | 采纳 | |
6 | 团市委 | 无意见。 | ||
7 | 随州军分区 | 建议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防教育相关任务”改为“协同市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防教育相关任务。” | 采纳 | |
8 | 市发改委 | 建议将市发改委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优先安排教育。指导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校企合作,发挥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投资资金,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严格落实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各级各类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提出全市促进就业的战略规划和统筹建议,协同推进全市就业工作。”修改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将教育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改善基础教育设施条件。严格落实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各类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协同推进全市就业工作。” | 采纳 | |
9 | 市教育局 | 无意见。 | ||
10 | 市科技局 | 无意见。 | ||
11 | 市经信局 | 无意见。 | ||
12 | 市公安局 | 针对市公安局职责方面,建议增加“根据需要组织教育线安保力量参与处置包括不限于教育机关内部的社会治安防控和紧急情况处置工作”。 | 采纳 | |
13 | 市司法局 | 建议将市司法局工作职责中的“协同做好教育立法工作”删除。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教育立法不在该四项范围内,市政府没有该项立法权限。 | 采纳 | |
14 | 市财政局 | 建议将市财政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合理划分教育领域地方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教育支出责任。用好各类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债券),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学生膳食经费监管,发现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指导全市教育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修改为:“严格落实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教育支出责任。用好各类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债券),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指导教育部门规范学生膳食经费财务管理。指导教育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 采纳 | |
15 | 市人社局 | 建议将市人社局职责“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奖励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负责做好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配合督促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修改为:“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奖励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绩效分配制度。深化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做好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配合督促落实教师工资待遇。” | 采纳 | |
16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议将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职责“负责在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保障教育设施用地需求。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对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衔接教育用地需求,保障教育项目用地计划和教育用地空间。”修改为:“在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各类教育用地,保障教育用地空间;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教育设施用地要素保障和方案审批工作。” | 采纳 | |
17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建议将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职责“负责新建学校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活动监管,加强学校周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及市政设施安全使用监管。负责实施青年教师和乡村教师公租房、保租房的保障工作。”调整为“负责加强学校周边在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管,负责实施青年教师和乡村教师公租房、保租房的保障工作”。理由:根据2024年市直机构改革要求,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督管理职能已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采纳 | |
18 | 市文旅局 | 无意见。 | ||
19 | 市卫健委 | 建议删除市卫健委职责中“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指导医学教育和临床实践教学工作”。 | 采纳 | |
20 | 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议将市应急管理局职责中第一句“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对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按省要求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和最后一句“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一并删除。理由如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5月13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第一条压实各级责任”中明确:“各级政法、教育、水利、民政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分别纳入平安建设、教育督导体系、河湖管理监督检查、留守儿童安全守护工作,督促各地压实责任。”该文件没有明确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2.建议将市应急管理局职责中间一句话“指导做好校园安全等突发事件相关处置应对,指导督促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修改为“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等突发事件相关处置应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 | 采纳 | |
21 | 市市场监管局 | 建议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部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收费”修改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 采纳 | |
22 | 市信访局 | 建议将市信访局职责中第一段,将“受理”去掉,将“及时处置”改成“依托“3+N”督办平台提供”。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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