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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16: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 教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校车安全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秋季学期校车运行安全,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19日至9月26日

二、排查内容

1.校车车况。检查车辆制动、转向、轮胎、灯光等系统是否正常;检查车辆座椅、安全带、逃生门、车窗等设施是否完好;检查车辆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且有效。

2.校车驾驶员资质。审查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否与校车相符;核查驾驶员有无酒驾、毒驾、超速等违法记录;检查驾驶员是否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校车运营管理。查看校车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有无违规停靠、超速、超载等行为;检查校车接送学生交接记录是否完整;审查校车运营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校车线路安全。排查校车行驶线路是否存在道路破损、交通标识缺失、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检查校车停靠站点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风险。

5.校车档案管理。查看是否落实“一车一档”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落实等情况。

三、排查方式

(一)县级自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各地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专班,对辖区内校车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二)市级抽查

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专班,对全市校车安全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明确和压实各方责任。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 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务必督促辖区内学校及时整改,并于9月29日前将秋季学期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报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上报材料需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学校予以通报。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722—3256166;电子邮箱:176532476@qq.com。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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