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的关心,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精神:“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我市严格执行规定,各地各校没有“学生提前到校不能进校门”的规定,且学校均安排有值班领导和老师提前到校,部分学校还安排有少先队员和学校保安人员在校门值守,并到校园内进行巡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精神,我市各学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正常下班时间(下午5:30)相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各学校是否提供早餐服务要根据学校的就餐条件和家长意愿。据了解,我市部分幼儿园和小学已根据学生需求提供早餐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继续加大学校管理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办好社会满意的教育。
2025年7月3日
主管领导姓名:万宝岑 联系电话:3590775
经办人姓名:肖 罡 联系电话:3590012
邮政编码:4413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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