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向冬梅
联系电话:0722-359064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随州市舜井大道南端41号五楼市教育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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