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经授权及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的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八)配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承办直属学校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主管全市高中阶段及以下学历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隶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随州市教育局机关、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随州市教研室、随州市电教馆、随州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中心、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个二级单位,随州一中、随州二中、湖北现代教育学校、随州市幼儿园4个直属学校。
局机关单位人员编制26人,年末实有人员25人,退休人数19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2021年局系统汇总收入2515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906.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04万元,事业收入4250.63万元,其他收入2409.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6.75万元。收入比2020年21602.46万元增加了3554.66万元,增长了16.45%,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财政拨款增加、教学楼项目支出增加。
2021年局机关(本级,下同)收入决算85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8万元。比2020年收入750.57万元增加了102.9万元,增长了13.71%,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丧葬费及医疗费35万,人员五项奖增加41.11万,省级体卫艺专项资金15万,炎帝人才计划专项资金18万。
2021年局系统汇总支出239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2.78万元,项目支出4632.1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17.52万元。支出比2020年20250.14万元增加了3662.32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市直学校实施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新建教学楼2000万。
2021年局机关支出决算853.47万元,比2020年支出719.09万元增加134.38了万元,增加了了18.69%。增加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丧葬费及医疗费35万,人员五项奖增加41.11万,省级体卫艺专项资金15万,炎帝人才计划专项资金18万。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2021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685.79万元,决算17483.7万元,比上年14610.02万元增加2873.68万元,增长了19.67%,主要原因是市直学校实施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新建教学楼2000万。
2021年度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05.21万元,决算数为8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3万元,项目支出94.54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719.09万元增加了98.75万元,增长了13.73%,增加原因主要是市离休干部丧葬费及医疗费35万,人员五项奖增加41.11万,省级体卫艺专项资金15万,炎帝人才计划专项资金18万。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局系统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决算数为9.5万元,较年初预算16.5万元减少7万元,减少42.42%;比上年支出决算10.66万元相比减少了1.16万元,减少了10.88%,主要原因是各个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压减了“三公”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共接待9批次计121人,较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2.82万元,减少80.57%;比上年0.4万元相比增加了0.2万元,增加了5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预算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2万元,现有12辆公务用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年初预算13万元减少4.18万元,减少32.15%;比上年10.26万元减少了1.44万元,下降了14.04%,主要原因是各个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压缩了支出。
2021年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决算数为7.83万元,较年初预算11.5万元减少3.67万元,减少31.91%;比上年8.53万元减少0.7万,下降了8.21%。其中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共接待7批次计51人,较年初预算3万元减少2.64万元,减少88%;比上年0.21万元相比增加了0.15万元,增加了71.4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现有1辆公务用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年初预算8.5万元减少1.03万元,减少12.12%;比上年8.31万元相比减少了0.84万元,减少了10.11%,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公务用车使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2.7万元减少31.79万元,降低30.9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开支。比上年度50.44万元增加20.47万元,上升了40.58%,主要原因是参加省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11.99万、省特色运动会3.2万、办公楼下水道改造2.97万。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4.79万元、水费1.87万元、电费6.89万元、邮电费2.59万元、物业管理费2.12万元、差旅费6.8万元、维修(护)费5.83万元、会议费2.42万元、培训费0.15万、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7万元。
2021年度局系统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84万元,与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致,是因为本系统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仅随州市教育局本级一家。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66%。
2021年度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局系统汇总和局机关本级2021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局系统汇总和局机关本级2021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系统汇总共有车辆12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随州市一中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学生食堂的);随州市二中公务用车2辆;湖北现代教育集团其他公务用车6辆(主要是用于学生食堂的);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机关有1辆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扶贫助学、教师招聘和培训、教育化债等16个项目,资金共458万元,实际支出476.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此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各项目实施单位都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绩效自评得分98.1分,等级为优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局系统2021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项目分类及资金性质进行管理,有效的利用财政性资金,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96.6分,等级为优秀。
附件:2021年度随州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助学、教师招聘和培训、教育化债等16个项目支出。下达市教育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市直学校资金共458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效控制支出成本。绩效自评得分98.1分,等级为优秀。
发现的问题和原因:部分绩效指标及目标值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项目绩效指标时,对项目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测性进行反复论证,使之能够合理、客观、科学地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预算,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附件:2021年度随州市教育局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体系不了解,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不够,绩效评价的佐证材料有待完善。
加强项目管理。在年度项目申报时,建议由各个实施单位对具体项目填写详细的申报材料,对项目的目标明确细化,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5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四)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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