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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试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随教文〔2023〕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创建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区方案>的通知》(随教文〔2023〕7号)精神,为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区建设,市教育局决定遴选一批学校作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试点(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成立本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或协作组织,指导辖区试点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等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工作。

二、加强条件保障,确保试点建设有序开展。各地教育部门要重点支持试点学校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配齐沙盘、宣泄室、音乐放松室等多功能室,确保试点建设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宣传,充分发挥试点带动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注重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试点成果,以点带面推进。市教育局将对各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试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考核评估,遴选确定一批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并推荐参加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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